重庆:公立普通高中禁止招收复读生 不给“一号”发放奖金

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高考众多题目中,“复读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题目。这个特殊的学生/考生群体,一方面为自己更高的梦想不懈努力,但另一方面也冲击着其他应届考生,有掠夺资源的嫌疑。

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重庆市教委印发了 《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 首当其冲的就是"严明纪律,禁止招收复读生"。

事实上,早在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吉焦[2002]1号)就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这一规定,各地教委也下发了相关文件。但是,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情况依然不少见。

重庆在《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

各区县和普通高中要坚决纠正为“一本”升学率和名校录取人数举办的复读班,坚决纠正严重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招生中的恶性竞争。

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和重复宣传。

此外,《通知》还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