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的总统再次炮轰电视创业广告 应该划分用户!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在年内发布

想必,许多用户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持续半分钟以上的创业广告和不时出现的补丁广告有时确实令人不安。

4月26日,光荣总裁赵明在第12届GMIC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抨击了大屏幕行业断断续续的广告混乱,呼吁行业加强断断续续广告的变革,披露用户分担的成本,让用户选择观看还是不观看,将广告收入返还给用户,给用户一个透明的市场。

光荣的总统赵明

赵明:“开机广告要给用户分成”

据了解,创业广告是典型的奥特业务。OTT是指互联网公司跨越运营商,开发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和数据服务。

二手系统媒体总经理张莉早些时候告诉杜南记者,奥特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外国品牌电视不仅几乎没有初创广告(如索尼、三星等)。),但在美国等外国,OTT行业也比较成熟,因为外国广告更多地由运营商提供。在中国,由于运营商没有整合,广告本身也没有很好地整合,“因此给了硬件制造商这样的机会”

去年八月,荣耀发布了智能屏幕。当时,荣耀总裁赵明表示,智能屏幕上和智能屏幕下都不会有广告。这个消息立即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一年后,4月26日,赵明在第12届GMIC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再次就“创业广告”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创业和关闭广告是一种不符合商业逻辑的行为,未来将产生巨大的矛盾和冲突。与基于免费内容服务的视频或电视广告不同,消费者购买的硬件产品属于个人财产。强行打开和关闭广告与在电梯里向用户出售广告屏幕没有什么不同。在商业逻辑中,用户应该被划分,广告收益应该被返还给用户。

赵明呼吁将知情权和选择打开和关闭广告的权利归还给消费者。“首先,在销售时,用户应该清楚地被告知电视包含开关广告和开关广告的时间。此外,制造商还应该提供没有开关广告的产品版本,供用户选择。”好的商业逻辑应该是等价交换,这意味着电视制造商应该把用户当作合作伙伴,用户可以选择观看开/关广告,为制造商获取丰厚的利润,但制造商也应该把一定比例的利润返还给用户。这是对用户的等价交换和尊重。

电视厂商跟进取消开机广告

根据Ove的互动娱乐数据,2019年,智能电视行业的资源广告收入已经达到24亿元,预计今年将达到36亿元。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开关时间超过十秒甚至几十秒的广告,这些广告无法关闭或跳过,让消费者痛苦不堪。

去年,杜南对市场上14个主流品牌的智能电视进行了调查,发现10个品牌包含启动广告,可以持续40秒,用户不能自行取消。这份报告发表后,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超过90%的受访网民认为智能电视创业广告不合理,应该取消。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别无选择”的广告最令人不安。许多学者和律师呼吁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在,许多制造商已经注意到创业广告可能会“骚扰”消费者。光荣智能屏幕取消开/关广告无疑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大多数消费者仍然喜欢没有广告的断断续续的体验。

例如,当智能屏幕电视去年高调发布时,它声称没有启动广告,并将其作为卖点。此后,一些制造商开始跟进。例如,在光荣智能屏幕发布后不久,TCL也发布了TCLXESS智能屏幕,它也没有将启动广告作为其卖点之一。

今年2月,创维电视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声明,表示将正式启动软件升级工作,以实现初创广告的一键关闭功能。但是,由于产品型号不同,用户会陆续收到软件升级提示,软件升级预计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创维将继续升级其200多台电视(包括创维品牌和酷酷开放品牌)的软件,逐步实现“一键关闭广告”的功能。用户可以在线升级电视系统。

此外,海信、小米、长虹等国内电视品牌也在杜南告诉记者,他们正在测试“一键式关机”系统的升级,目前正处于研发阶段。

不过,赵明也表示,荣耀将在5月份举行一次全面的产品发布会,届时将展示其全面升级已发布的全面产品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见证智慧的新生命,荣耀与日俱增。

开机广告今年有望“一键关闭”

相关部门也开始关注这一现象。2019年7月,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通过公开数据、消费者问卷调查和志愿者信息收集等方式,对市场上LG、创维、小米、夏普、海尔、海信、长虹、乐视、索尼、三星等10个智能电视品牌的创业广告进行了专项消费者调查。调查发现,创维、小米、夏普、海尔、海信、长虹、乐视等7款电视都存在着共同的问题,如未能明确告知消费者智能电视上有创业广告,未能为智能电视上的创业广告提供“一键关闭”功能,未能自动关闭智能电视上的创业广告。

2020年1月13日,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新闻报道称,乐视在未进行实质性整改的情况下,强行植入不可关闭的创业广告,导致消费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月11日,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杜南告诉记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此外,杜南记者还注意到,今年3月10日,中国电子商会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联合发行《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表示,启动广告的时间不应超过30秒,关闭广告提示窗口应在广告播放后1秒内显示,用户点击关闭后3秒内进入电视用户界面。此外,上述《规范》还提供了关闭广告提示窗口的位置和大小的详细标准。

去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宣布,已经组织制定了《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标准获得批准和发布之前,需要征求各行各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表明,禁止访问各种非法程序源(包括链接);禁止预设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设图片、文字、菜单、音视频、应用等。);禁止后台应用程序打开弹出窗口等信息推送功能。

二手系统媒体总经理张莉告诉杜南记者,OTT业务仍处于监管空白期。要对其进行规范,相关部门需要立法和监督。

一些业内人士在杜南告诉记者,今年将发布创业广告或相关法律法规。现在主要的黑电厂正在参与起草,然后市场上的电视可以一键“关闭”广告。